根据海上生命保障国际条例(SOLAS条例)的第十一章第二条例以及国际船舶及设施安全条例(ISPS条例)规定敦刻尔克自主港对港口不同区域控制入港人员及船只入内。
只有公司设在港口区域内的从业人员,分包商和供应商,通过向港务局安全处或者港务局设施安全所递交申请材料并且获得准许入内的批准后方可入港。
只有持个人通行许可证的人员以及印有图案的车(标注为公司所属车辆)方可获得准许入内。
港务局警务所(港务监督长办公室)会遵照规定系统化地验证请求并且授权发放或不发放通行证。
在严格控制的地区,通行证只能被发放给严格的专业化的船舶通行。实用文档列表: